滁州市来安县贾龙民族村党支部书记张正杰、凤阳县武店健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时志军被命名为“滁州市劳动模范”荣誉称号
发布日期:2018-05-02 作者:滁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来源:滁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(宗教事务局) 阅读: 次 字体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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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决定》(滁〔2018〕27号)文件通知,我市来安县施官镇贾龙民族村党支部书记张正杰、凤阳县武店健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时志军被滁州市命名为“滁州市劳动模范”荣誉称号,受到市委、市政府表彰。